
Hong Kong Private Investigator

Diane Li 首席家事調查主任
2025年11月10日
婚姻調查一般是由私家偵探執行,以收集與離婚相關訴訟的證據,例如外遇、子女監護權或離婚財產分配中隱匿資產等情況。律師事務所運用這些蒐集到的證據,在家事法院或高等法院...
婚姻調查一般是由私家偵探執行,以收集與離婚相關訴訟的證據,例如外遇、子女監護權或離婚財產分配中隱匿資產等情況。律師事務所運用這些蒐集到的證據,在家事法院或高等法院遞交更有利的訴訟陳詞。司法程序通常包含提交訴狀、文件交換,有時還需經過審理程序或特別處理機制,例如子女糾紛調解(CDR)。
■ 私人調查與法院指令調查之區別
• 私人調查:此類非經法院指令的調查行動由私家偵探執行,主要於離婚程序啟動前收集證據,以達成以下目的:
證明婚外情:透過照片、影像及數位資料等證據蒐證
子女監護權調查:監控父母生活模式,照顧子女中有沒有 疏忽情況,確保子女安全成長
追查隱匿資產:揭露未申報收入與財產,保障婚姻財產公平分配
背景審查:驗證潛在伴侶財務紀錄或過往職歷
• 法院指令調查:根據《婚姻法律程序與財產條例》(第192章)第29AB條,法院可主動下令啟動調查程序,包括雙方主動披露及問卷核實,特別涉及附屬濟助事項,如贍養費核定或資產分割等。
■ 收集到的調查證據怎樣能夠協助到訴訟?
強化訴訟立場:私家偵探蒐集之證據能協助律師團隊為當事人構建更完備的訴訟策略
佐證不忠指控:照片、影像及其他文件類證據可支持當事人關於不忠或行為不端之主張
維護法定權益:透過具體事證保障離婚訴訟程序中的合法權利
■ 怎樣在司法程序中應用收集到的調查證據?
• 訴狀提交:司法程序啟動之第一步,如果能夠提供不忠證據,會縮短離婚前分居時間的要求
• 附屬濟助申請:揭露隱藏財產,可以保障合理申請應得的贍養費、財產轉讓或資產分割
• 子女糾紛調解(CDR):如收集到對方照顧子女時的疏忽行為證據或對方未來伴侶不理想的背景情況,可以有效爭取子女的單獨管養權。